环境工程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08 08:56:31 人气:
| 环境工程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十一条 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三)从事环境工程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所申报专业要求中的2项: | 在符合项打√ |
| 1.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 |
| 2.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3.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1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 |
| 4.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或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2著作权人)登记证书。 | |
| 5.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5项小型环境工程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提供采用证明;或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5项小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或环保验收;或参与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5项小型环境工程项目的运行或运维。 | |
| 6.参与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 |
| 7.参与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 |
| 8.参与撰写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 | |
| 9.公开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上公开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 | |
| 注:请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