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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08 09:06:11 人气:

环境管理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第十一条 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四)从事环境管理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所申报专业要求中的2项:
在符合项打√
1.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环境科研项目;或参与完成2项县(市、区)级环境科研项目。
2.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1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参与完成1项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省级以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鉴定,具有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4.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发明人)或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1项与专业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2著作权人)登记证书。
5.参与完成3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的环境类规划、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等技术文件;或作为主要成员编制完成3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审批(审查);或作为主要成员编制完成2项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解决相应技术问题并实际应用;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县(市、区)级以上生态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并通过验收,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稳定运行1年以上。
6.参与起草1项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
7.参与编制1项环境类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发布实施。
8.参与撰写或翻译出版1部本专业著作。
9.公开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上公开宣读1篇本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
注:请按《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