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 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15 09:44:30 人气:
| 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 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市(厅)级以上成果鉴定。 | |
| (二)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科研、规划、设计、咨询、推广及技术攻关、检测评估、数据服务和运行维护等专业技术工作。 | |
| (三)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 | |
|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大中型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 |
| 第二十一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一)至(十)和(十一)至(十二)中的各一项: | 在符合项打√ |
|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工程咨询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3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或2项以上省级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的编制,并已颁布实施。 | |
| (五)主持完成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项目1项以上,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评估,或取得行业认可的权威鉴定,项目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
| (六)主持完成本专业省级以上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规划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 | |
| (七)主持完成工业互联网重大工程技术项目(项目投资超过3000万元)或研究成果(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1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 |
| (八)主持研制开发与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3项以上,取得行业认可的权威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
| (九)在承担本专业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信创领域省级自主创新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 |
| (十)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十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 |
| (十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专业教材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 |
| 注:请按《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