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 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15 09:46:39 人气:
| 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 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项目,或中型以上技术攻关项目。 | |
| (二)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或试验检测等。 | |
| (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工业互联网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改造、技术管理等。 | |
| (四)参与制定工业互联网专业领域2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推广等。 | |
| (五)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 |
|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 在符合项打√ |
|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工程咨询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四)参与编制本专业市(厅)级标准、规范、规程1项以上,并已颁布实施。 | |
| (五)市(厅)级以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 |
| (六)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行业机构鉴定。 | |
| (七)完成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2项以上(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以及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推广等),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同行认可。 | |
| (八)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九)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 | |
| (十)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教材、技术手册1项以上。 | |
| (十一)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实例材料1篇以上。 | |
| 注:请按《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