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19 09:06:59 人气:
| 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集成电路研究、设计、制造、封测等相关工作,能较好的完成岗位职责。 | |
| (二)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行业政策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 | |
| (三)参与完成与集成电路相关的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 | |
|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集成电路行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或技术管理。 | |
| (五)参与关键设备或复杂设备维修工作全过程或成套设备的养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或参与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相关工作。 | |
|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 在符合项打√ |
|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二)参与编制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或集成电路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教材、技术手册1项以上,并已颁布实施。 | |
| (三)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验收。 | |
| (四)参与开发与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2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六)参与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相关工作,并通过验收。 | |
| (七)获得市(厅)级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新技术1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
|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 |
| 注:请按《江苏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