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22 09:25:10 人气:
| 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行业政策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 | |
| (二)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2项以上大型或3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
| (三)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的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监理、测试或评测等。 | |
| (四)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区块链行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工作等。 | |
| (五)主持或参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设计、技改项目在市以上推广。 | |
| (六)参加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发、设计、实施和管理工作等。 | |
| (七)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 |
|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 在符合项打√ |
| (一)作为完成人,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
| (二)参与编制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 |
| (三)参与完成l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的对区块链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的研发、设计、开发和运维管理工作。 | |
| (四)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
| (五)参与完成与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
| (六)获得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区块链行业社会组织成果鉴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新技术等1项以上。 | |
| (七)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 |
| (八)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实例材料1篇以上。 | |
| 注:请按《江苏省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