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26 10:19:26 人气:
| 交通运输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九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助理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并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加过县(局)级以上本专业相关的规划、咨询、行业政策研究等课题。 | |
| (二)参加过本专业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建设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1项以上。 | |
| (三)参加过运输组织、维护养护、筑养路机械应用、汽车维修与检测、船舶修造、船舶检验、运营(运行)管理、铁路车辆设备维修检测、智能交通工具维修检测等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1项以上。 | |
| (四)参加过交通运输领域的通信系统、机电系统、计算机应用系统或智能化产品的项目开发1项以上。 | |
| (五)参加过本专业相关技术工作1项以上。 | |
|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 |
| (二)参与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 | |
|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技术工作文章1篇以上。 | |
| (四)撰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1篇以上。 | |
| 注:请按《江苏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