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28 10:28:49 人气:
| 轻工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 |
|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 |
| 第七条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对本行业有关领域内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 |
| (二)参与本行业的专业技术分析、行业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市场营销及调查分析工作。 | |
| (三)参与过1项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 | |
| (四)参与过所在单位中设备的运行管理、安装维修、调试改造等工作。 | |
|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在符合项打√ |
| (一)参与完成1项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取得1项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产品设计、优质工程等)。 | |
| (二)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省级社会组织内刊或县(局)级以上学术(行业)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1篇以上。 | |
| (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 | |
| 注:请按《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