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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28 10:28:49 人气:

轻工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第七条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符合项打√
(一)参与对本行业有关领域内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参与本行业的专业技术分析、行业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市场营销及调查分析工作。
(三)参与过1项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
(四)参与过所在单位中设备的运行管理、安装维修、调试改造等工作。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符合项打√
(一)参与完成1项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取得1项工作成果获奖(科学技术、产品设计、优质工程等)。
(二)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省级社会组织内刊或县(局)级以上学术(行业)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1篇以上。
(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
注:请按《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