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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学研究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5-30 10:13:58 人气:

水利科学研究人员(工程师)职称申报能力业绩自评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盖章):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一)从事水利科学研究人员,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对应的各专业类别条件之一:
在符合项打√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技计划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主持的验收或鉴定。
3.主持或为主参与完成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和推广2项以上,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获得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4.主持完成2项以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5.作为主要编写者,完成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编制。
6.具有参加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论证、审查、验收、鉴定的经历,以及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第十二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在符合项打√
1.参加的项目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或县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参与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
2.参加的省重点科研(推广)、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工作,经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科研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作为主要参加者办理过水事案件(以验收报告、专家审查、论证报告或行业奖励证书为准)。
3.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推广等技术工作,解决了较大疑难技术问题,并取得市级主管部门的验收认可(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或专家审查、论证报告或行业奖励证书为准)。
4.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5.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6.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注:请按《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